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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居民、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通知

各天然气非居民、居民用户: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【2025】6号)、《关于下调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市发改价格【2025】7号)文件,自2025年6月1日起,我市非居民、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:一、非居民用执行标准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 (一)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(学校、幼儿园、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,社区康护、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)2.16元/m³; (二) 非居民用气3.14 元/m³; (三) 车用天然气4.04 元/m³。 二、居民用执行标准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.04元,第二、三阶梯价格按照1:1.2:1.5加价倍率相应调整。调整后具体执行标准如下:二、执行时间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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